英特尔:处理器缺陷案消费者不服判决已经上诉
日期:2007-11-13 作者:小嘴 芝麻开门B2B平台 订阅短讯通
最新消息,深圳的消费者朱先生已就英特尔CPU一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已立案并将择日开庭。2007年6月12日,《INTEL:销售三无产品已久 穿上唐装就能遮羞?》一文披露过深圳消费者朱先生的遭遇,他购买了英特尔的CPU发现问题,与英特尔多次交涉无效,另一方面英特尔却仓徨用中文版包装来掩盖缺陷。在英特尔始终不正视问题的情况下,为了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朱先生正式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等被告收回原告所购产品,返还全部购物款人民 币995元,并向原告及广大消费者公开道歉。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2007年8月22日公开审理此案。2007年10月25日,深圳的消费者朱先生拿到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书,法院判英特尔公司及深圳敖飞科技败诉,深圳敖飞科技必须为朱先生办理CPU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英特尔极力撇开关系,甚至宣称自己并未在中国大陆做销售,而其代理商深圳敖飞科技更是提供了证明其自行从香港报关进口CPU的报关单,而英特尔则认为这是正规程序,也就是说,英特尔对法庭证明的是其正式的销售模式都是各地代理商从香港自行进关的模式,而这与许多人概念中所了解的通路公司国内供货的模式大有不同。最终是代理商背黑锅,英特尔撇清责任,对于此结果,朱先生并不满意,因为CPU是英特尔公司的产品,对产品本身的问题英特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朱先生提出了以下上诉请求:1、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07)深福民一初字第2078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驳回原告朱xx的其他诉讼请求”的判决。2、依法认定本案盒装cpu产品无中文说明,本案盒装主板产品包装中文产品标识、警示标识、说明书不合法的事实。3、依法认定被上诉人构成欺诈行为。4、依法认定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生产商责任。5、判令被上诉人收回上诉人所购产品,返还购物款995元并以一倍赔偿。6、判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道歉。7、判令由被上诉人依法承担一二审的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诉讼有关支出。目前已经有网友自发组织起来声援朱先生的行动,因为朱先生与英特尔之间为维护权益而进行的斗争将对中国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起到关键作用,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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