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汉王,大家一定会想起“手写笔”,曾几何时,这个品牌借助这个产品席卷全国。数年沉浮下来,许多品牌已经退出这一市场,而存活下来的也都竞争激烈。
近日,迫于竞争对手带来的市场压力,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所有业务部门及全体经销商发出重要通知,重申“经销商不得经营竞品”,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对于部分经销商,放弃汉王并不难,但是,回想前几年汉王为了做出全国效应,有意让各地经销商全面往汉王品牌靠,允许很多公司挂出“汉王办事处”、“汉王分公司"的招牌,甚至鼓励很多当地公司将公司注册或更名成“XX(地区)汉王有限公司”,这些公司现在就真的骑虎难下了,要么妥协,要么面临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诉讼。
《关于重申经销商不得经营竞品的重要通知》
作者: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渠道部、第二渠道部及各级经销商:
部分经销商打着“汉王”招牌,同时销售竞品。这不仅给渠道管理造成了困难,而且严重影响了汉王品牌形象,在消费者认识上形成了混乱印象。
汉王历年《经销协议》都明确规定“授权经销商不得经营与授权产品相竞争的产品,也不得经营其他任何与汉王核心产品相竞争的产品。其它产品与汉王产品功能性能相同或类似即形成竞争关系。”根据这一一贯立场,2007年10月营销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汉王经销商不得同时经营WACOM、蒙恬、友基、文明等产品以及以锐尔为代表的杂牌、假品牌小笔;不得经营晨拓扫译笔、迷奥资料笔等扫描笔,以及其它品牌手写电脑(UMPC)。如果既当着汉王经销商,打着“汉王”旗号,挂着“汉王”招牌,又经营上述竞品,必须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解决:
1)取消经销授权。
2)经销商放弃竞品的经营。
3)放弃经营竞品后,如有意愿经营同类汉王产品,由两渠道大区经理协助,从该产品的授权经销商处分货,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4)对于执意销售竞品的经销商,必须取消在卖场悬挂的“汉王专卖店”、“汉王办事处”、“汉王代理”、“汉王销售中心”、“汉王总代理”等等任何带“汉王”字样的招牌、门头、灯箱、招贴;不得在宣传单、报价单、广告、网站上带有此类具有混淆视听的名称。
清理时间是11月,逾期汉王将通过工商行政或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销中心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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