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内存模组大厂劲永前董事长吕美月(现任总经理)因虚增营业额逾16亿元新台币涉入轰动一时的股市秃鹰案,被板桥地院判刑二年、缓刑五年。在吕的坚持上诉下,台湾高院10月4日二审宣判减为一年十个月,缓刑三年,但仍并科200万元新台币罚金。
此外,协助犯行的劲永会计部经理胡锡权与会计陈琇琼都被减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三年。吕等三人减刑及缓刑的原因,是三人深具悔意。
劲永2003年出现存货过久的问题,多次遭会计师于每季盘点时列为损失,吕担心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不佳,进而影响股价,便与常往来的国内外共九家公司取得共识,配合劲永作循环假交易,到2004年止,共计54笔,而虚增的进、销货营业额高达16亿1,984万元新台币。
据悉,吕为了掩饰虚伪交易不被查觉,在2004、2005年公告于公开信息观测站的「内部控制制度说明书」中,都声明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有效,能够确保控制目标,公告中也包含假交易的财务报告书,企图制造交易活络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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