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薯藤旗下事业群:DISCLOSER中国3C消费报告中国网吧之家3CMART通路大哥大捷修网VIP短讯通 芝麻开门B2B平台  

数据中心行业预警明星企业通路巨头读者接待室业界追缉令渠道大学伟仕EMBA联强EMBA渠道招募人物观察观点演播室

IBM:压货案开庭审理 将牵出更多代理商被压货

 日期:2007-07-11 作者:第一财经日报 芝麻开门B2B平台 订阅短讯通




软件巨头IBM在中国可能面临一些麻烦。

昨日,备受关注的IBM压货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开庭审理,经过近四小时审理后,法院建议将这宗错综复杂的案件按照最终客户的订单数来分案审理,并同时建议双方最好能协商解决。

IBM压货案的原告光时代公司原为IBM华南地区软件产品的一级代理商,2002年起代理IBM公司Lotus、Tivoli等软件产品。光时代公司在其诉讼材料中称,2003年IBM为追求业绩,指使其销售代表,采取提供虚假信息、虚构最终用户的手段,假意通过电子邮件安排产品配置等方式,诱使该公司不断从IBM处购入大量无法销售的软件产品,累计金额超过1300万元人民币。光时代公司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退赔其积压的全部货品加上利息,总共1500多万元。

在行业内,光时代公司和IBM的纠纷显然并不是个案,IBM的麻烦可能不仅是光时代公司一家的问题,而有麻烦的也可能不仅仅是IBM一家。

昨日庭审,几位与光时代公司有着类似遭遇的代理商来到现场,他们希望看到此案的结果之后再考虑是否也提出诉讼。

争议焦点

在昨日的庭审中,双方交换了各自的证据。不过,双方律师争辩的焦点集中在此案的管辖权、此案到底是合同之诉还是侵权之诉两个问题上。

IBM方面提出,如果是合同之诉,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若双方出现经济纠纷,应该由双方当时约定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来管辖,而不是法院。但若是侵权之诉,那么光时代当初与IBM签订的合同则不能作为证据,以及依据合同的条约来设定赔偿的金额。

对此,光时代公司方面表示,尽管双方签订了合同,也不能排除IBM在合同之内构成侵权。

最后,法院建议原告按照当初签订合同的最终用户的订单数来起诉IBM,期限是15个工作日。至于是合同之诉还是侵权之诉,原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夺。由于最终用户的订单数达到26个之多,因此光时代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IBM的26个起诉工作。

在庭审后,法院特意留下了双方的当事人,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普遍性

“就我所知道的类似纠纷就有七八家,涉及的总金额有8000万元左右。”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IBM代理商透露,IBM压货案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广州、北京、上海等地都有发生,个别公司还因为IBM压货行为而倒闭。这些代理商都非常关注IBM压货广州案的审理过程和结果,并伺机行动。

对此,IBM表示,商业纠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所以不能作评论。至于是否会引起连锁反应,公司还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消息。IBM相关负责人只是强调,IBM在中国的商业行为一直都是坚持公平诚信原则。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IBM在北京的一家代理商也遭遇到光时代公司类似的问题,涉及的金额也达到1290万元左右。该北京代理商还特意从北京赶到广州,出席昨日的庭审,目前正在与IBM协商。

“协商如果不成功,我们也准备提起诉讼。”北京代理商副总经理表示,IBM压货案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不仅仅是IBM,还有其他比较大的国际软件公司在中国都有类似的情况。

该总经理指出,国际软件公司在中国销售软件套用了实物商品销售模式,软件销售买的是一种授权,而软件产品的授权是针对最终用户,并不能更改。如果最终用户不要,软件产品就会在代理商形成库存,并且不能挪作他用。

 

·业者报料   ·渠道求助   ·消费者投诉   ·网吧业主求助   ·在线报修

【声明】DISCLOSER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络WEBMASTER@DISCLOSER.NET。


· IBM:获政府支持 传拟在深圳建首个芯片制造厂2007-06-28 

· IBM:将把打印机业务售给理光 涉资7.25亿美元2007-06-08 

· IBM:宣布投资一千万美元以支持中国渠道培训2007-05-22 

· IBM:前员工曝光公司假单虚单等等压货潜规则2007-04-17 

· IBM:涉嫌提供虚假信息 误导代理商购滞销产品2007-04-12 


· 伟仕:正式签约DELL,中国大陆12个省全面开卖2007-07-09 

· 爆笑:某三线品牌推广策略书居然目标直指AOC!2007-07-09 

· DDC:2007年6月份大陆品牌主机板渠道出货统计2007-07-10 

· 郭蓉晖:我要把精英主板的价格砸破399警戒线!2007-07-09 

· 公告:厦门旭禹人间蒸发,数十商家被卷近百万2007-07-09 


 昵 称:   电 话:
 信 箱:     职 业:
 显示选择: 同意显示我的所有信息 只同意显示我的名字


   

 鉴于本站采用缓存技术的原因,您发表的评论将在1-5分钟之后才会显示,请不要重复留言。




请您注意:

1 、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
2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
3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淫秽等内容.
4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或修改其管辖留言版中的任意内容.
6 、本贴提交者发言纯属个人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观点:中国IT企业根
·新华财经:首席执行
·英迈:中国大陆以捆
·网盛:致马云一封信
·DELL:我们与惠普想
·华旗:旗下搜易得网
·七喜:旗下通路子公
·惠普:讯宜违反规定
·公告:厦门旭禹人间
·郭凡生:致马云的一


联想 宏碁 INTEL 富士康 华硕 微星 华擎 技嘉 美格 威刚 金泰克 神舟 威盛 希捷 WD 迈拓 华旗 纽曼 优百特 怡亚通
世和 NVIDIA 联强 伟仕 大联大 安富利 TCL 讯宜 精英 PQI 盈嘉讯 新天下 LG 升技 九立商贸 赛博 华海 百脑汇 恒昌
优派 冠捷 金河田 XFX讯景 顶星 海尔 集邦全球电子交易市集 电子资讯时报 海盗船 博帝 易胜 赛迪网 仁合创展 国微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内幕参考 渠道博客
ICP证:苏ICP证040293 经营许可证:苏B2-20040174
常年法务顾问: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 贾草律师 魏巍律师
Copyright © 1999 - 2007 DISCLOSER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