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与力广因可能涉及内线交易,多位高阶主管遭到检调收押或约谈。金融证券市场涉及金钱利诱,内线交易遭到调查的事件从未间断。为免辛苦建立的企业声誉毁于一旦,企业经营者不仅要了解市场的诱惑,保持距离,同时也要设法让经营团队与员工了解,从内线消息得到利益不可取。
日前与一位在金融证券市场有多年经验的朋友讨论最近发生的金融事件,所谓内线交易,要看所定的范围如何认定。他的结论很简单,从广义看,任何一家公司的股价,只要在公布重大讯息前,有明显且不合理的波动,存在内线交易的机率至少有一半。
至于会不会构成内线交易,则要看检方主、被动地查到或得到多少证据而定。以过去多年检方提诉的内线交易案看,主动侦办的少,由人检举的多。而检举的来源,来自相关公司内部的少,来自证券市场投资人的多。
股市投资人都知道,能够早一步知道公司的重要讯息,对操作是非常有利的。利多消息可先以较低的价格买进,稍后于较高的价位卖出;利空消息则可先于较高的价位卖出,稍后再以较低的价格买回。由于重大消息会影响投资人持股信心,能事前得悉重大讯息者,便能从其中获利。
内线交易破坏公平性
利用重大讯息获取短期利益的人,相对其他不知情的人,拥有不公平的优势,形成不公平的交易,损及市场公平交易的机制,最终会危及市场交易者进行交易的信心,导致市场功能丧失,因此各个市场的主管机关或交易所,都会订定禁止内线交易的相关法令,以保障市场交易的公平性。
虽然法令对内线交易有明文规定,但是能因重大讯息获取短期、大幅的获利,诱惑实在太大,所以每一个手中有股票的人,都很容易受到这项诱惑的吸引。如果执法机关的侦办的动作与意愿不高,更容易变相鼓励持有股票的人,利用内线交易获利。
一般来说,最能掌握企业重大讯息的,就是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毕竟所有决策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实际负责人理当最清楚。其次就是协助负责人执行日常业务的高阶主管或经营团队以及享有决策投票权的董事或监事。
公司以外,投资人也非常希望能得到公司经营的消息,愈是重要的投资人,因投资的资金与规模相对较大,对公司的动向愈关心。外资或投信、券商之所以有研究员或是产业分析师,除了掌握产业与公司的动态外,很多时候还是希望藉由良好的关系,能提早掌握重大讯息,只是一般不会承认这项潜在的功能。
流行的法人说明会,在某种意义上,便是重大讯息的揭露管道。虽然法说会在形式上对相关法人说明公司的最新动态,属于合法的揭露;实质上,公司愿意对法人做何种程度的说明,若与一般的个别投资人相较,还是有很大的差别。至于能获得公司重要人物如最高经营者,或财务主管信任者,更有机会得到优质的讯息。
掌握讯息就掌握财富
另一方面,能够提供公司资金,或有能力为公司提供筹资的法人,更是站在有利的位置上。由于企业投资或扩展业务,需要额外、庞大的资金,筹资能力愈强的金融机构,就愈有与公司套交情的机会与力量。这是共生的关系,也是最灰色的地带。不过,这些大部分属于幕后形式的内线交易,而且通常这种关系都属长期性质,所以不会被认定为内线交易。
反倒是,如果利用单一重大讯息在市场进行短期交易的行为,就会被认定是内线交易。谁会是内线交易的获利者?从公司经营者、经营团队、董监事成员、法人、公司股票的主要做手,到公司的干部与员工,及其周边的人。可说是人人都有可能,但不会人人都是。
由于公司不是每天都有重大事件,构成重大讯息,因此每一家公司不是天天都有所谓的内线交易发生。但是证券市场每天有上千家的公司股票在交易,任何一家有重大事件发生,就有可能会产生内线交易的事实。究竟是否有这些事实?主管机关除了可以密切追踪股价及股票交易的数据外,很多手中持有股票的投资人也会密切注意。因此,想要进行内线交易,又不被发现,行径不能太明显,尤其交易量不能太大。
电子业因为产业与产品别复杂,且景气变化快速,扩充的速度快,加上多属代工,接单或被取消订单的讯息,市场几乎每天都有所闻。因此成为特别容易滋生内线交易的温床。电子公司的经营团队如果没有适当的约束,很容易就会被内线交易的短期利益吸引,一个不慎,就会出轨。
20世纪80年代,电子业上市柜公司还不是台湾股市的主角,因为那时很多投资人还搞不懂电子股及电子产业,加上法令不周全,计算机化交易的纪录还很原始,所以内线交易的案例不多。90年代中期以后的大行情,2000到2001年的网通股崩盘,不仅吸引很多外资,也吸引了很多过去不敢碰电子股的市场之狼。在这段产业上市柜公司家数与规模同步快速成长的过程中,很多投资人与电子产业的经营者与员工,学到很多经验与知识,其中包括好的与不好的,合法与不合法的,内线交易的情况也就愈来愈浮滥。
当员工分红配股制度成为电子产业的成长红萝卜时,固然创造了很多电子新贵,但同时也让新贵尝到财富的滋味。原本可能是专注于研发的工程师,如今都知道如何选择有潜力的公司与产品。
证券知识累却引入歧途
更有甚者,很多上市柜有年、规模愈来愈大的公司,因为与法人往来累积的金融证券市场经验与知识,其经营者或财务主管更易挟着资金、关系企业与法人网络,从事大规模的市场操作。这也是为何当明基与力广事件接连发生时,很多证券市场的人便揣测,可能有更多的内线交易案后续会被扯出来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学习与仿效能力。我们可以简单地推断,如果一家企业的经营者能够自我节制约束不利用内线交易获利,其所属经营团队通常也不太会或不敢太冒进,其余员工当然更不会如此。但若经营者挟其特别优势,利用内线交易获利,再怎么包装,外界还是会有风声传出,企业内部也一定有人知道。至于是否会出事,则没有人敢打包票。
企业该不该防范内线交易?最根本的还是看经营者贪或不贪。经营者不贪,欲要求整个公司避免内线交易的陷阱就比较容易;若否,一旦出了问题,很可能就此无法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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