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外消息,美商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指控台湾宏碁、友达、大同旗下华映,与其他三家公司侵权,宣称该公司侵犯一项停止液晶显示器闪烁方法的专利。
Honeywell International 19日向德州Tyler联邦法院提告,其他三家被告的公司分别为明基、瑞萨科技与敦茂科技。
Honeywell在诉状中表示,「Honeywell已蒙受损失,并将在未来持续蒙受损失,包括无法弥补的损失,除非这些公司被下令禁止使用这项发明。」总部位於纽泽西的Honeywell,也将寻求现金赔偿。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数据,此宗侵权官司争议在於制造「无闪烁」平板显示器的方法。
据DisplaySearch预估,包括平板电视与电脑监视器在内的液晶显示器去年销售约690亿美元。
友达总部位於新竹,系全球第3大LCD制造商,仅次於南韩乐金电子与荷兰飞利浦合资的乐金飞利浦LG.Philips LCD Co.。南韩三星电子是全球最大LCD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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