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Philips LCD公司的股东已经联合向美国纽约南部联邦地方法院起诉了LG.Philips LCD。这是股东代表诉讼的代理方——美国Lerach Coughlin律师事务所表明的。本案的原告是在2004年7月16日~2006年12月11日间持有LG.Philips LCD股份的股东。起诉的理由是LG.Philips LCD公司的部分官员违反了证券交易法。
被告LG.Philips LCD公司的干部被指控在2004年6月到2006年6月期间,在该公司的液晶面板业务上采取了串通保价等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并宣称该业务的前景光明。到2006年春季后半,被告察觉到公平交易委员将在近期对串通保价行为采取罚款和判处有期徒刑的处罚后,被告停止了串通保价活动。串通保价停止后,液晶面板价格开始下降,该公司的股价也从22美元跌倒了15美元。2006年12月11日,韩国的公平交易委员会宣布于同月8日前往LG.Philips LCD公司进行了调查之后,股价再度下跌。
在审判中,原告方将以LG.Philips LCD利用串通保价非法抬高自身股票的价格、事后信息公开不充分等行为给股东造成了损失为由,要求该公司支付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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