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5日本周一,飞利浦上交WTO欧洲委员会发一份文件,请求在与台湾发生的专利纠纷中得到世界贸易组织的帮助。
飞利浦的这一举动是为了促使台湾方面对岛内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做出反应,之前,外资企业一直认为台湾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足,而且这种不满正变得越来越强烈了。
飞利浦的投诉主要是关于台湾最近做出的一个决定,授予台湾国硕一个强制性的许可证,让国硕等企业使用飞利浦的专利生产和销售光驱。
飞利浦的纠纷是他们关注的重点所在。在去年的仲裁中,台湾“政府”在飞利浦的反对下,仍然给技嘉科技发放了许可证。飞利浦方面强烈反对,他们认为台湾“政府”的这一做法对技嘉科技方面有所偏袒。
一旦这个案子到了世界贸易组织手上,它将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台湾法律规定,如果一个申请者和专利持有者不能达成专利使用的协议,允许给申请者发放一个强制性的专利许可证。但这一条款在知识产权贸易相关协议中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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