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1月10日周三,网络设备巨头Cisco再度对外强调了自己拥有“iPhone”的商标权,而Apple在昨日发表新款手机后迟迟未与其进行后续协商,因此向北加州地方法院提出告诉。
Cisco表示,自2000年开始即拥有“iPhone”商标,将通过法律手段禁止苹果使用此名称。
Apple首席执行官乔布斯周二在CES 2007公布“iPhone”后,Cisco表示两家公司就使用iPhone名称的问题已进行数周协商。
Cisco发言人Penny Bruce在周二时曾对媒体表示,已在周一将最终商标协商文件和公开声明交给Apple ,Cisco认为Apple会签字同意。
但Cisco另一发言人John Noh周三指出,Apple在周二或周三都未与Cisco联系。
Cisco资深副总Mark Chandler表示:“Apple先前一直要求使用iPhone名称,Cisco也有诚实与其协商。 Apple的新手机确实令人兴奋,但他们不应在未获我们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我们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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