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遣散费标准,12月4日当天有上百名华硕员工聚集到台北华硕总部门前闹事。
据悉,华硕为降低成本,加速进行在台人力结构调整,决定遣散500名制造部门员工。员工遣散费标准条件,则优于劳基法的平均水平,据了解,华硕资遣费发放标准,约为《劳基法》标准的1.5倍以上,按照台湾《劳基法》规定,每工作满一年,需按照平均工资发放一个月遣散费,工作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但仍有员工因担心未来失业,到华硕北投总部抗议。
华硕强调,面对愈趋严峻的竞争环境,将全面调整经营体质及台湾的产能结构。据了解,华硕在台厂区包括北投厂、中坜厂及桃园厂,目前中坜厂已充作仓库,预计12月间将北投厂产能全部移往桃园厂,并遣散500名制造部门员工,北投厂则改成研发部门。
华硕目前在台全部人力约为9,500人,其中制造部门约3,700人,此次遣散的主要为生产线工人,先后遣散了约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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