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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立:侵权案再害代理商,厂商怎可漠视不理?
发表日期:2006-11-04 作者:竺君 上下游撮合 分销价社区 内幕参考
日立硬盘侵犯中国企业商标权已经成为公开的事实,遗憾的是,至今日立官方仍然拒不承认“侵犯”的事实,这就类似于小日本到今天都不承认有“南京大屠杀”。也许,现在是和平年代,《东京审判》只能从电影里看到,但是,在讲求企业正当合法权益的今天,为什么总有中国企业被海外企业以“侵权”等罪责拦住不放,而当中国企业被海外企业侵犯权益时,海外企业却选择矢口否认呢?2006年11月1日,《日立:侵犯中国企业商标权,遭遇惩处拒不认错》一文让我们看到在日立侵权案中经销商遭受查处的状况,沈阳工商局对日立移动硬盘代理商深圳新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处以没收扣押产品及罚款10万元的处罚。文章发布后,引起各方争议,为什么明明是厂商的问题,却要渠道来“背锅”?日立作为一个硬盘厂商,侵犯了人家的权益,不认错不悔改,结果害渠道受罚。沈阳的案例并非独立,最近,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局也对当地代理日立硬盘的商户进行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
我们从事件描述中可以看到,日立硬盘的代理商只是进行正常的贸易活动,而利润也是相当稀少,2006年下半年以来,生意本就难做,却要因为日立厂商的问题而承担责任,是何等冤屈?而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日立怎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整改,或召回,日立方面总要有所行动才好,否则,全国的一系列查处下来,渠道无端受害,伤了渠道的心,谁还敢再做日立的产品?希望日立不要象某些小日本否认侵华历史那样否认自己的问题,也希望“日立”能证明给我们看其尚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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