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编辑们很久没有看到《XX不是我的家》类似的文字了,但是,在IT业,我们依旧看到工作辛苦报酬不符的现象,也许是普遍现象,也许我们看到的仅仅是曝露出来的一小部分。对于打工者来说,付出和回报是累计起来推动人生前进的基础,或者说,在物质生活是基础的情况下,喊口号解决不了吃饭问题,没有饭吃,就只有站起来反抗。
今天的这位读者在某知名企业供职,从年薪10万的承诺到实际只发1200元的生活费,对于客居他乡的“苦人儿”,的确要生活无着了。而这个时候,企业的某些高官脑袋里面又在想些什么呢?
X成不是我的家,克扣薪饷为的啥
作者:苦人儿
我是2004年2月份到东莞害成(某国内大企业和台湾企业的合资公司)上班的,职位是PM,负责产品的引进,选型,定位等工作。2005年7月份被调到XX青岛MP3事业部,同样也是做PM。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公司派我常驻深圳,以便于同工厂、供应商联系,同时也作为一个深圳的窗口。
从2005年7月开始的头3个月的工作状况还算正常,但是从2005年10月以后,公司否决我的月薪,所有驻外的报销费用。一直否决到现在!
我原定年薪10万,月薪4130元。现在每月只发1200元,并且公司应有的车船费、手机费、驻外补贴、住宿费等福利一律不给报销。和青岛多次交涉,青岛给我的理由是:公司业绩不好,销售任务没有完成。但当时公司定的是PM的业绩考核里面,销售只占20%。而且我也不直接负责销售,为什么要扣我的工资?
后来,经过打听,2005年10月份的工资是全部门的人都否决了!
如果是这样“大锅饭”,我也觉得没什么。总之,业绩没有做好,有苦大家一起吃吧!
后来又了解到,从2005年11月份开始,整个部门就只有我一个人的工资、报销被否决,其他人都能拿到工资,报销也正常。而我一个人在深圳,不但要自己租房,而且所有费用都不给报,每个月只给1200元,基本的生存条件都无法满足。
我曾多次跟青岛交涉,公司上级领导安抚我,总是说下个月就好了,部门遇到困难,要我忍受;要不就是说人力部门决定的,他们没有办法。去年12月份的时候,我曾要求到青岛去当面询问公司为什么这样对我,但公司领导不让我回青岛,要我等通知。我又不能擅自离开岗位,而且去青岛的费用如果自己掏,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于是,我又一次相信公司,相信领导。
到2005年年底,是该发年薪的时候了,我满以为能够拿到一些年薪,可以过一个好年,可是一直到都过完年,上班了,公司没有任何发年薪的消息,而且,对我也没有任何通知,交代等。我又打听到部门中有些人拿到了年薪,而且还有红包拿,而我什么都没有拿到,连工资都被否决。我再次找领导交涉,领导说:年薪的事情公司正在办,绝对会发的,还说要到深圳来看我。我又一次被感动了……
至今,工资还是被否,年薪还是没有……
2006年3月底,我突然接到了公司对我的调令,要调我到广州去做产品代表。我一下傻眼了。我无法去广州,原因在于:
1、到广州没地方吃、没地方住;每月1200元根本无法供给我的费用。
2、去年由于工作需要,公司要我在深圳租了一间房,当时由于每月到深圳出差住宿费用要好几千元,公司说要我自己租一间,然后找票给公司报销;我提出让公司租,但公司拒绝,因为租房要签1年合同,而且要交保证金。于是,这个沉重的担子落到了我个人头上。由于当时工资、报销发放正常,我就在2005年9月份的时候,自己先租了一间房,以方便工作。我交了几千元的押金,房屋没有到期,无法退还。
3、公司直到现在,对我的工资、年薪、报销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我感到非常没有安全感。
于是,我和领导交涉,领导说,签发调令的是前任领导,他没有办法,而前任领导已经调离,无法负责。又是一桩“无头悬案”,欲诉无门。
万般无奈的我只好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拨通了深圳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电话,接线员告诉我,象我这种情况,要到青岛去仲裁,深圳无法受理。
有朋友告诉我,青岛市崂山区法院的院长是XX集团法务人员。而且,XX集团在青岛打官司,由于地方保护,没有输的。此时,我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工作的血汗钱就这样白白的让资本家给强占了,而没有任何人能够帮我,至少说一句公道话……
背景资料:
2004年2月――2005年7月,我在东莞X成任PM时,工资、年薪也有被否决的时候,但当时没有被否决的这样厉害,还能够忍受。而且公司包吃包住,经济上面没有负担,所以还过得去。
2005年7月份,我应MP3事业部部长的邀请,到其管辖的部门工作。前3个月,部长对我比较赏识。10月份,原部长病退在家,新上任部长在没有打一个电话,发一封邮件给我,甚至不认识我是谁的情况下就开始否决我的工资及报销。
古语云:一朝天子一朝臣,似乎说的有理。
部门刚成立时,在找产品资源,据说是有公司高层领导介绍一个韩国工厂。这家韩国工厂在昆山连厂房都没有盖好,员工都没有招齐,公司就给他下了上千万金额的单。甚至在工厂无法交货的情况下,还不作出任何补救措施。更耐人寻味的是,每一片产品的单价比其他工厂的价格高出了200―300元,整个单下来,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我当时极力反对这样做,最后公司决定,不要我负责那家韩国工厂,单还是继续做。在我看来,这个单给公司造成了至少几百万的损失,不过,也许在某些人眼里,这仅仅是一种资金迁徙。
公司对员工“说一不二”。不是说公司的承诺都到位了,而是说他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他说你该怎么做,哪里错了,该扣钱,就要罚你,不给你任何反驳的机会。总之,员工在公司面前,只有被罚的,没有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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