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许多舆论一再宣扬支持国货,但是大多数人在选购产品的时候还是喜欢进口货,这是为什么呢?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理由。很多情况下,标准的不同,管理水平的不同,责任心的不同,让我们确实从产品和服务上能够看到差异。
联想收购IBM的个人电脑部门是轰动整个电脑领域的大事,不过,许多人由此产生“IBM品质将日落西山”的想法,这是否是杞人忧天呢?北京的一位律师用自己的遭遇证明了大家的猜想,作为IBM产品的FANS,他一直选择Thinkpad系列,遗憾的是,他对Thinkpad的良好印象在Made by联想的Thinkpad上划了个句号。
品质服务都有问题,在遭遇到各种不可理喻的待遇之后,我们的这位律师朋友愤而给联想集团和杨元庆先生写了一封公开信。彷徨或者是呐喊,我们与他怀有共同的希冀,那就是联想集团能够倾听消费者的心声,切实巩固自身的品牌形象,不要让Thinkpad伴联想而凋谢。
致联想集团及杨元庆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作者: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ADAM
尊敬的联想集团及杨元庆先生:
新年好!
曾经与Thinkpad品牌颇有缘分:1994年开始使用Thinkpad,也推荐过亲朋好友买过Thinkpad,还替亲朋好友买过Thinkpad,当联想收购Thinkpad时还为之鼓舞振奋,终于Thinkpad属国人品牌了,可以让我向国外的朋友同事们炫耀“Thinkpad,China”。可惜,这些只能成为美好的回忆……在接触使用Thinkpad十年后现在于新年伊始却成为联想Thinkpad的受害者!
一、案件事实:
2002年我在香港买了一台R40的Thinkpad电脑,后回大陆没有太长的时间,显示屏就不亮了,但是当时大陆蓝色快车二话没说,就替换了整个显示器,当时虽然觉得不高兴,但是Thinkpad的服务还是让我感受顾客受到尊重,售后服务态度是令人满意。于是在之后的三年中陆续地为亲朋好友推荐或购买了Thinkpad笔记本。然而,还是这台笔记本却成为本案的诱因:
2006年1月1日,新年伊始一直跟随我的Thinkpad却出现了屏闪之后就不亮了。为了不误工作,于是我于2006年1月2日在上海崂山西路528号新大陆数码广场A1013室上海铠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1台联想“Thinkpad R51”的笔记本。意想不到的是,该电脑于当天晚上却出现了故障:在使用中(外接电源和电池均工作中)突然出现断电,之后就无法启动。在2006年1月3日我带着电脑到经销商处。经销商的技术人员先按“开启”键,首先却武断地判断电池没有电了(可是他却忽略了外接电源已经连接);经提示外接电源已经连接之后,他只得拆下电池进行,并拿着电脑到隔壁摊位询问,后来虽可以打开电源,可是还是没有办法进入Windows,使用“恢复“键也是没有办法恢复系统;于是他下结论是由于我安装了其他程序而致,我提醒他我升级的是电脑自带的Norton病毒程序,他辩解说Norton程序是随机试用版,我不应该进行升级。后来我提出要求退货并提出将外接内存卸下还给我。于是他再次进行更改故障结论:电脑是由于外接内存导致而成(外接内存Kingston是在该经销推荐我单独购买,并由该经销商安装),于是拆下了外接内存(拆卸内存时居然不关闭电源,如此粗糙的技术员让我捏一把汗,我怀疑他有没有上岗资质)。没想到短短几分钟之内,该技术人员作出多种截然不同的故障结论!但结果还是与之前一样,没有办法启动或恢复系统。经销商几经折腾,仍无法启动,于是我无奈之下再次向上述经销商提出退货。
该技术人员对我的退货要求不假思索地断然拒绝,在我的再三主张之下,他打电话给其负责人黄净先生(联系电话:021-58365103)。电话中他竟指控故障是由于我擅自安装外接内存而致,他却忽略一个事实这个外接内存是前一天他自己亲手安装!不过黄净先生最后同意,退后的前提条件我需要到蓝色快车作个硬件故障鉴定!虽然国家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并没有故障鉴定证明,我还是于2006年1月4日联系了蓝色快车(800-810-1818-5070),最后蓝色快车把这个事情推给联想国际(800-810-3315)。联想国际在听完投诉之后,建议我先与蓝色快车工程师联系,以便判断故障及是否予以退货。蓝色快车工程师后来根据上述描述之后,认为符合退货标准,可以直接到经销商处退货,若经销商不予退货,让经销商直接与其联系!蓝色快车工程师并且告知其从来没有也没有义务直接向客户出具硬件故障鉴定,若硬件故障问题应先将笔记本退货给经销商或总代理商,然后由总代理商向他们提出鉴定和检修要求!
2006年1月5日早我于是又带着电脑到经销商处要求退货,遭拒绝后我根据蓝色快车工程师的指示拨通了蓝色快车的电话。在与蓝色快车通话结束后,经销商却告知让我与二级代理商上海名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起去做鉴定,理由是若该笔记本万一在送检过程中破损!而后我根据经销商所提供的二级代理商上海名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先生的电话,但遭到非常不礼貌的拒绝!而同时该代理商却提醒由于包装纸箱边缘有点破损,若坚持退货,应扣除10%发票金额的费用!(若按此规定一个纸箱的一点点撕裂缝将要扣除合同金额的10%,也就是说将要扣除人民币930元)。 我质问这是什么法律规定,他答复这是联想的规定!我不禁愕然!
2006年1月5日下午我又再次向投诉到联想国际并将销售合同及发票传真给。联想国际告知当天下午可以告知处理结果。但是当天下午并没有接到答复。于是1月6日早我再次拨通了联想国际,联想国际却告知经销商指控笔记本故障是由于我擅自安装外接内存而致。 就这样阴差阳错,我如此成了联想Thinkpad笔记本的受害者!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于1月6日已经向上海消费者协会登记立案,案件已经被受理,正在处理之中。
根据国家有关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的,消费者在在7日提出退后的,应给予退货。出乎我意料的是我一直所支持和引以为豪的联想Thinkpad不仅这样伤害一个忠诚顾客,而且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投诉请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人对该案解决提出如下建议:
1、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及时地、无条件地退货并退还全部合同金额;
2、对本人因此所造成时间和费用予以合理或适当补偿;
3、对其错误行为及不实指控及由此而给本所带来的不便予以赔礼道歉。
为此,我恳请贵司及您能关注本案,以使本案能获得迅速、客观、妥当地解决,更希望类似有损于贵司声誉的事件不再出现。新年伊始,祝联想集团更上一层楼,一路走好,也祝您工作顺利!
此致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ADAM
笔记本型号:Thinkpad R51 1843-A29
S/N.:L3-C6144
另外:令人置疑的是,经销商上海铠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的印章是上海渠仁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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